澎湃新闻:新疆学生篡改同学高考志愿,法院一审判刑一年六个月
高考,对于每一个学生来说,都是一次人生的重要抉择。然而,在2023年的高考中,新疆某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罗某却出于嫉妒心理,对七名同学的报考志愿进行了篡改。据了解,罗某利用自己的电脑技术,通过非法手段登录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系统,并篡改了艾某、朱某、安某等七名同学的第一报考志愿。
这起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。罗某的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,也对高考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造成了严重损害。经过公安机关的深入调查,罗某的犯罪事实被一一查实。
在庭审过程中,罗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,并表示深深的悔意。他坦言,自己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行为,是因为嫉妒心作祟,觉得那些同学比自己优秀,想要通过篡改他们的志愿来发泄自己的不满。然而,他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,给他人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。
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,罗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。他通过非法手段侵入计算机系统,对存储、处理或传输的数据进行篡改,造成了严重后果。因此,法院依法对罗某作出了一审判决,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。
这起事件再次提醒我们,高考是公平、公正的选拔考试,任何试图通过非法手段干扰高考秩序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同时,我们也应该加强对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,让他们明白遵守法律的重要性,共同维护高考的公平性和公正性。